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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
我國廠服的雛形能夠追溯到殷商時期的“冕服準則”。從歷史角度來看,我國廠服誕生的初始狀態反映了當時我國統治者集權力量的狀態。冕服誕生于士大夫之間,是古代大夫以上階級官員的禮冠與服飾。雖然冕服的種類、使用的范圍、章紋的分布等等屢有演變,各朝不一,情況較為繁復,但冕服準則一直沿用到明代。至清朝廢棄漢族衣冠,冕服準則在我國亦隨之終結。但從清乾隆時期起,冕服上特有的“章紋”仍然裝飾在皇帝禮衣、吉服等服飾上,民國三年定制的“祭祀冠服”也將“章紋”應用在上衣,作為區別等級的標志。等級森嚴的冕服準則是封建社會等級準則的顯著標志,也是我國廠服誕生的初始形態。
(二)國外
在歐洲上古希臘的古風時期出現了最初具有廠服的實用和標識性的服裝。這其中有一種被稱為“克拉米斯”的短式斗篷,它是專門為打獵和護衛隨從規劃的,在旅行、騎馬時能遮風擋雨,又便于活動。它比披身長衣要短小,通常被披在左肩并用扣針將兩端系牢于右肩上。如果想使兩臂更為靈敏方便,還能夠將其用別針系在胸前。而這種斗篷因其具有一定的行業穿戴性,其規劃也具有了實用性強、針對性強、行業歸屬性強等廠服特征。而素有“廠服王國”之稱的日本,廠服誕生能夠追溯到三世紀后半開始的古墳年代。(又稱大和年代,日本繼彌生年代之后的年代,從西元300年開始,迄于西元600年,因當時統治者大量營建“古墳”而得名。)受制于當時的生產力條件,士兵首要以掛甲、短甲等簡單樸素的甲胄為主。所謂掛甲是用繩索穿連而且層疊甲片,下面的甲片覆蓋上一片的底端,從而形成下層寬于上層的鎧甲樣式。奈良年代的兩檔式掛甲更是日后大鎧的前身。而短甲則是將皮革或金屬的札片連綴成整體,以保護住身體首要部分的甲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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